本报记者 董红艳 李贝贝 北京报道
(资料图片)
恒立实业(000622.SZ)在资本市场上的故事颇具戏剧性。继多次停牌、卖壳、易主之后,近日,恒立实业又和现任二股东中萃房产闹起了“矛盾”。5月15日,距离股东大会还有10天时间,恒立实业公告称股东中萃房产临时提请股东大会终止定增。但是恒立实业认为,此举为中萃房产“滥用职权”,并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是,次日深交所对此发出了关注函,要求恒立实业说明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合规,并梳理出具体规则依据。5月19日,恒立实业答复深交所坚称,中萃房产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系“滥用职权”,并补充表示中萃房产未依法提供相关资料。5月25日,恒立实业召开股东大会对6项提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并不涉及定增相关内容。
而一波还未平息,5月26日下午,深交所再次向恒立实业发出关注函,要求对相关股东大会反对票、弃权票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质疑股东大会操作的规范性,质问其是否存在股权之争。
接连遭遇深交所问询
多年来,恒立实业是被交易所问询的“常客”。公告显示,恒立实业去年11月刚被问询完,今年3月又被问,再到今年5月先是被出示了监管函,又被深交所就中萃房产反对定增的相关事宜发出了灵魂拷问,要求恒立实业说明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是否合规,并梳理出具体规则依据。
公告显示,5月15日,距离股东大会还有10天时间,恒立实业公告称股东中萃房产临时提请股东大会终止定增。但是恒立实业认为,此举为中萃房产“滥用职权”,并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深交所的本次问询,恒立实业并未被“问麻了”,反驳并补充了中萃房产提案形式不合规的内容。据悉,5月19日,恒立实业答复深交所坚称,中萃房产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系“滥用职权”,并补充表示中萃房产未依法提供相关资料。而5月25日,恒立实业召开股东大会对6项提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并不涉及定增相关内容。
记者注意到,《公司法》规定临时提案应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此,有业内人士公开指出,股东提案权是基本的股东权利,不应该轻易被限制,上市公司要审慎行使审查权利,但是,目前对股东提案的审查缺乏详细规定,建议进一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恒立实业的股权较为分散,公告显示,恒立实业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对此,知名财税审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股权分散、缺少实际控制人对企业运营最直接的影响是在集体决策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而且容易产生内耗,削弱公司的经营合力。同时也很容易为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提供便利。
然而在此情况之下,深交所再次出手,5月26日下午,深交所再次向恒立实业发出关注函,要求对相关股东大会反对票、弃权票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质疑股东大会操作的规范性,质问是否存在股权之争。
边流拍,边定增,为争股权?
那是否如深交所质疑的,恒立实业存在股权之争呢?若是,又是谁在争呢?
从中萃房产的提案信息来看,反对定增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定增审批程序后,第一大股东发生了变更,而本次定增涉及管理层收购;二是公司经营业绩不佳,相关管理人员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对公司形象产生了严重不利影响;三是本次定增已陷入停滞;四是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很大程度上,中萃房产将反对的“矛头”指向了恒立实业董事长马伟进,恒立实业第三大股东的实控人。而马伟进定增之事谋划已久,早在2022年10月就抛出定增的提议,并在当年11月8日即完成内部决策,但是之后便无进展。
恒立实业公告称,公司正在投资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四证,但受限于公司的资金实力及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目融资难度障碍较大。需要通过定增的方式引入新股东。拟引入的新股东是新恒力和古晟科技。
而新股东有多“新”呢?据悉,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恒立实业的董事长马伟进。此前,深交所质疑马伟进对通过定增转变为恒立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涉嫌杠杆收购。不过,恒立实业对此进行了否认。
值得注意的是,恒立实业一边张罗着定增,一边大股东所持其公司股份遭到了高频次的流拍。公告显示,2023年4月18日,股东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所持有的7600股股票因无人出价,遭遇流拍。厦门农商银行持有的股份也是今年1月份刚从山东信托间接所得。而此前,华阳投资将上述股份多次挂牌,均惨遭流拍,后因债务才抵偿至山东信托名下。
对此,刘志耕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定增能够实现企业的快速融资。而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定向增发目标的选择当然也是考虑新进股东的资源背景、合作潜力以及能否给企业带来仅凭自身努力不易获得的经营资源。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定增的成本比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购买更便宜,一般可能打八折。
恩恩怨怨何时了
中萃房产和恒立实业之间的“缘分”还得追溯到十几年前。公开消息显示,2006年中萃房产帮助停牌重组的恒立实业清偿了3000万元的资金占用款,成为恒立实业的第一大股东,并准备借壳上市。但是,后来中萃房产内部出现分歧,上市计划落空,又将股权出让给傲盛霞实业。之后,马伟进一度成为恒立实业的实控人。
而之后,在2018年底,因为企业借壳上市从三年时间缩短为6个月,作为A股小市值的壳资源,受到游资的关注,成为“香饽饽”。据悉,彼时恒立实业背离主业亏损十几年的基本面,一度半月内出现10多个涨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借壳未果,但是中萃房产一直并未退出恒立实业。公告显示,今年3月20日,中萃房产对恒立实业的股份减持1.08%,减持后所持股份为6.34%,仍然为恒立实业的第二大股东。
记者发现,中萃房产不仅作为二股东和恒立实业闹纠纷,也还牵涉到不少其他的纠纷之中。天眼查数据显示,中萃房产共计涉及股权转让纠纷16个,牵涉商品房预售纠纷9个,主要是中萃房产旗下的碧花园房产开发的南航碧花园的部分商品房出现了交付延期的情况。
中萃房产“屋漏偏逢连夜雨”,5月18日,据恒立实业公告称,中萃房产所持恒立实业股票有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形,开始冻结的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冻结的期限为3年,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8.9%。至此,中萃房产共计持有恒立实业6.34%的股份,已经全数被司法冻结或者轮候冻结。不过,刘志耕表示,股份被冻结并不影响股东的提案权。“恩恩怨怨”或将继续上演。
对于定增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记者拟对中萃房产和恒立实业进行采访,并分别向两家企业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是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而5月26日,恒立实业股价报收于4.49元,微涨0.45%。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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